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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 关于调整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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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 关于调整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6〕8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

  自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结算时起,液化石油气期货PG2604、PG2605、PG2606、PG2607、PG2608、PG2609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11%调整为14%、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3%调整为16%;液化石油气期货PG2610、PG2611、PG2612、PG2701、PG2702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9%、交易保证金水平由7%调整为11%。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数值中的较大值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6年03月23日




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  编发:梁磊、复审:王瑱、终审:李一